青岛大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19-08-16

一、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青岛大学

   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话:0532-85950922

二、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电子信箱:shzbqdb@vip.163.com

三、 项目名称:青岛大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SDSHZB2019-669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青岛大学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入围招标,共分为10个标段:

第一标段:面粉         700000kg/年

第二标段:大米         750000kg/年

第三标段:非转基因大豆油   350000L/年

第四标段:猪产品       250000kg/年

第五标段:鸡产品       350000kg/年

第六标段:鸡蛋         360000kg/年

第七标段:调理品       100000kg/年

第八标段:蔬菜         1500000kg/年

第九标段:豆制品       120000kg/年

第十标段:食品专用塑料袋、塑料餐盒、塑料杯

四、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在近三年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

1)生产商投标人除须具有营业执照外,面粉、大米、大豆色拉油、调理品生产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专用塑料袋、餐盒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猪产品、鸡产品、鸡蛋生产商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产品都须有近期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生产商须具有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

3)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4)猪产品、鸡产品和鸡蛋类投标人参加投标除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须持有肉类产品定点屠宰证明或动物防疫合格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货时(含蔬菜)须提供同批次产品检疫检验证明原件。猪产品还应提供同批次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若供应商中标,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使用方留存。

7)供货单位所用运输工具必须满足本标段产品的运输需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每包只准许一个报价,不接受多方案报价。

五、采购文件获取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起止时间:2019年0817–2019年082316:00前,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30(节假日除外)

2.方式:按照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市北支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22130100100053768

售价:3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未按以上规定内容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及地点

6.1时间:2019年8290900分至0930分止。

6.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2室。

.开标日期及地点

7.1时间:2019年8290930分。

7.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2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正凯、董晴

      电    话:0532-67737979、139648196361780625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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