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岛海事法院委托,就青岛海事法院科技法庭装修及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DSHZB2017-452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青岛海事法院科技法庭装修及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共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预算为85万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每包只准许一个报价,不接受多方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经营范围的施工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后果自负。
五、购买磋商文件起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3日下午16:00前,工作时间8:30—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磋商文件地点: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
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16000元。交纳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5日下午16:00时前。以电汇形式(电汇以到账为准)提交。
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备注所投项目编号,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果自负。
开户名: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803022119200280021
开户行:工商银行青岛辽宁路支行
六、若有疑问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致电招标代理公司。
七、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14:00-14: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八、报价时间:2017年11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恕不再受理,传真、邮寄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项目负责人:陈钺、侯美玲
联系电话:0532-67737997,15610057650
传真:0532-66701999 公司邮箱:shzbqdb@163.com